关于网络暴力的杂谈

首先,什么是网络暴力?

网络暴力是暴力的一种,是指借助互联网这一载体,对受害者进行谩骂、抨击、侮辱、诽谤等,并对当事人的隐私权、人身安全权及其正常生活造成威胁或某种不良影响的行为。

       那么,为什么会发生网络暴力呢?网络暴力,是个体与群体价值观不符,产生矛盾,通过诽谤、造谣等形式,贬低他人形象,诱导他人一同进行网络暴力(特指谩骂、抨击、侮辱、恐吓),以此达到抨击他人,排除异己的作用,实际上除了一开始发动网络暴力者,其他人大多数跟风,而一个个个体跟风网暴,对个体来说是毁灭性打击,因为没有与其站队者,此时,人们会自发孤立被网暴者,而越是如此,跟风者越多,伤害越大,恶性循环往复。

      根本上,网络暴力就是现代网民丧失主见,依附于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,无论对错,人云亦云,未经过调查,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判定他人“有罪”(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除人民法院判决外,一律不能认定为有罪。)则我认为在依附短视频无脑获取信息的时代,中国网民的主见已经丧失,只懂得依靠部分别有用心者发布的造谣侮辱信息来获取错误信息,从而产生信息差,导致网络暴力。舆论已经将自己认为是法院的判决是圣旨殊不知未经法律判决认定,一律不能认定为有罪或有过错,未网络暴力的成因也就在这里了,人人云亦云,看到大家都在进行网络暴力对同一个人,则自己也会跟风去网络暴力他人。部分中国网民已经失去了独立思考能力。毫无个人主见,依附他人给出的错误信息,作出判断或完全参照他人判断。对无辜者以舆论的重击,对有罪者以舆论的宽容。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舆论能监督法律,但永远不能裹挟法律。

       2022年一个毕节女孩在文具店因3.5元跳楼的新闻刷爆全网,而我看到警方并未发布完整的调查报告和警情通报时,一群自诩正义的人肆意传播网络,未经证实的言论,对店主进行网络暴力。我不知道这样是对还是错,在没有经过法律辩证的情况下,舆论可以直接认定一个人有罪,这样真的对吗?在那个新闻中,警方认定店方不够成刑事犯罪,则已经排除了犯罪的可能性。而网络上的网民却向公安机关和国家权威部门发起挑战。想要为他们所认为的正义发声。

人们永远只会相信自己所相信的,而不会顾及权威给出的结论。

在近期大火的致远中学失踪案件,警方已经盖棺定论,正如媒体所说的,在这件事上没人敢作假。也没人有必要作假。在网上仍有部分人认为警方不公。甚至用舆论裹挟司法。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肆意网络暴力学校校长和老师。这样的行为值得我们反思。我希望我们所有人在浏览网络信息的时候,多一份辩证思考,而不是全盘接收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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